14、14、到边关_他们的老婆很可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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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、14、到边关

  夜晚回到帐子,血仙从他领口蹦了出来,一团粉蓉蓉瞬间变大,又成了让周云砚头疼的那只女树精。

  血仙等着周云砚褪下软甲,从怀里掏出了梳子,道:“我给你梳头。”

  周云砚叠软甲的手一顿,道:“不用了,你自己梳吧。”

  即使两人夜夜盖同一床被子,他也不习惯如此亲密的举止。

  血仙也不跟他啰嗦,等他坐下,血仙就爬了过去,半跪在他身后,一点一点给他顺头发。周云砚的发量浓密,浓黑坚韧,血仙很喜欢把玩。

  周云砚僵了一下身子,就随她去了。

  “血仙。”周云砚唤道。

  “唰唰唰”,木梳在发丝中穿过的声音响起,倒有点像淘米的声音。木梳用了好多年,梳齿的头端被磨得圆润,力度均匀的划过头皮,传来了麻酥酥的舒适感。

  血仙:“嗯?”

  柔软的枝条从裙摆下伸出,像猫咪的尾巴一般,垂在周云砚的膝头,一甩一甩。

  周云砚已经十分熟悉血仙的树枝,毕竟赶路的时候,血仙时常将手臂幻化成长长的树枝,挂在他脖子上荡秋千,吓得他每次都忍不住斥她胡闹。

  树枝似是想要跟他玩,拍打数次他的膝头后,轻轻的缠绕住他的手指。

  周云砚不敢动,怕一扯就像上次一样,把血仙扯残疾。

  “再有两日就要到边关了,这几日我想,那里环境实在太苦,你还是回京吧。我会给你写一封信,你拿着去将军府,家中长辈自会将你安顿好。”

  周云砚轻轻摸了摸手指上盘旋的树枝。

  这柔软的嫩枝确实不适合跟他一起吃苦,他也舍不得。

  “我不答应。”

  血仙语气平淡的说道:“你在哪儿,我就在哪儿,无论身处何处。”

  对于血仙来说,在哪儿她都能活得不错。

  她拥有强大的武力值,打从开了灵智,就不曾惧怕过什么。

  唯有一点,她不愿意跟周云砚分开。

  这话周云砚听得心头一动,苦笑着摇了摇头,傻精怪。

  “到了那里,你若住的不习惯,莫要忍着,一定要告知于我。”他随时做好让她回京的准备。

  血仙收回梳子,身影一晃,就倒在了他的膝头,大大的眼睛从下仰视着周云砚,说道:“我不会让你一人去那荒芜的地界,到哪儿我都会陪着你。”

  直到他的魂魄消逝,她与他都会纠缠在一起。

  血仙收回枝条,拉起周云砚的手,放在了自己的头顶,道:“云砚,你摸摸我头发。”

  夜深人静,帐子内外都静悄悄的,血仙的呢喃细语听起来格外清晰。

  周云砚鬼使神差的伸出手,轻轻的抚摸血仙的头发,脸庞,软软的触感,却灼的他手心一片滚烫。

  第二天清晨,周云砚一大早起来晨练。

  无论天气如何,除了初见血仙的那天,他一天都没有停过。

  血仙躺在帐子里,树根伸到外面去进食。

  等周云砚回来的时候,他已经清洁过了身上的热汗,手里还提着一个包袱。

  血仙好奇的凑过去:“这里面是什么?”

  “粗布衣裳,还有些种子。”

  周云砚从里面掏出了两套粗布衣裳,看起来已经穿了很久,边边角角已经起了毛边。

  血仙再不识人间货,也能看出绫罗绸缎和粗布麻衣的区别,她问道:“为何要换成这种衣裳?”

  老太君和将军府其他人,不说件件绫罗绸缎,起码也是舒适的棉衣。

  周云砚若是想,他也可以天天穿的舒舒服服的。

  可当身边的人,尤其是百姓都衣不裹体的时候,周云砚实在是穿不下祖母给他备的那些绸缎锦衫。

  周云砚给血仙解释:“那边天气不好,这么好的衣服,穿着都可惜了。”

  血仙:“向你祖母讨要不就好了吗,那个小老太太可是有许多私房,日日念叨着要多给你留些。”

  血仙在将军府打了这么多年更,各个房里的钱财都放在哪儿,她知道的一清二楚。她对那黄白之物没什么兴趣,但观察人似乎都很喜欢。那些小厮丫鬟,得点碎银便乐得不行。

  周云砚:“……莫称呼祖母为小老太太。你不懂,若只我一人穿得好,不如不穿。”他忽然想到了什么,问道:“血仙见过我祖母?”

  他猜想,莫非血仙是将军府周围的某棵树?

  “自是见过。”

  不止见过,还一同看过好些年的戏。

  在血仙眼中,确实没有将老太君看成长辈,那老太君才几十岁而已。

  血仙在将军府听过,这绫罗绸缎都是用蚕吐得丝线做成,于是问道:“多养些蚕不就好了?”

  “桑树养不活,其他的树也少,若是菜叶子,人都吃不上,哪有空余给蚕吃。”

  周云砚趁着血仙说话,没对他动手动脚,赶紧换好了衣裳,道:“所以这次拿了好些棉花种子回来,也不知道能不能养活。”

  边关没有这方面的农耕能手,都是靠当地人自己摸索。

  血仙道:“你把种子给我。”

  周云砚以为她想看看,便打开包裹,拿出来少许。

  血仙是树精,这些花草树木再弱,也确实是她的同类。无论是嫩草、鲜花,甚至是苟延残喘的断枝,都有其灵性。

  周云砚见血仙接过种子,对掌心的种子道:“你们容易活吗?”

  周云砚:“……”

  这么问种子,真能知道是否能养活?

  周云砚看不到,但血仙能看到,一团透明的白绒绒从种子里飘了出来,颤颤巍巍的给血仙做了作揖。

  在这些植物眼中,血仙就是整个植物界的食物链顶端。

  就算初次照面,也能嗅出血仙枝条中的血腥气。

  看来这树精不止在植物界横行霸道,想必连动物也吃。

  棉花薅了薅自己的白卷发,小声道:“小的们在日照充足的地方容易活。”

  血仙问周云砚:“边关日照充足吗?”

  周云砚一愣,答道:“日头很烈。”

  血仙点头,指着棉花道:“那它就能活。”

  周云砚:“……”

  他半信半疑的说道:“他们惧风沙吗?”

  棉花弱弱的道:“小的们虽耐旱,但没有风沙却是更好的。”

  “他们说,没有风沙是更好的。”

  周云砚叹了口气:“关键还是在这,那里还需多种树。”

  边关这个苦地方,愣生生让他这个将军都成了半个治风沙专家。

  血仙道:“种树?这有何难。”

  周云砚给她解释:“树根不深的,一场风沙就都吹折了。”

  血仙歪了歪头,道:“云砚,你怕是忘了,我是树精。”

  “你若是想让那边关变绿洲,对我来说也并非难事。”

  周云砚没想到血仙还有这样的本领,他道:“你此话当真?”

  血仙黑润润的眸子觑着他,道:“我若真有办法,你会快活?”

  血仙不会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,她对天下苍生也没有救济之心。

  若不是周云砚心系那荒凉之地,她就算看百姓在她眼前活生生的饿死冻死,她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。

  周云砚望着血仙笑了,他并不相信血仙有这样的能力,毕竟她十分孱弱。

  似是为了鼓励她,周云砚用哄孩子般的口吻说道:“若血仙真有这样的本领,我自然会快活。”

  血仙点了点头,不再多言。

  小棉花在一旁听得清楚。

  荒地变为千亩良田,黄土地上便眼皆绿,对于其他植物精怪来说可能散了几百年的修为都不够,但对千年树精来说,并不是什么难事。

  若这树精真能为人世间的生灵们出力,做成了此事,那她就是造福了这一整个边关的人们。

  有了树林便能遮风沙,有了良田,这些人们便能吃饱,是天大的功德。

  血仙才不在乎有没有功德,她只要他的云砚快活。

  因为周云砚是个呆子,别人不穿好衣,不吃好食,他也跟着苦熬。往年血仙是无法跟着来,既然她也跟着过来了,她就见不得周云砚吃苦。

  她要让她的云砚吃好的,穿好的,比任何人都要快活。

  迎面黄沙漫天,那松软的沙子随着巨风飘到了天上,犹如大自然的一片黄色沙帐。遁地虎耸拉着爪子,望着一眼看不到边的黄沙,不禁一脸悲怆。

  他七个老婆环绕,每天睡到自然醒的日子真正的离他远去了。

  这个破地方真的是太苦了!

  什么米油白面,想都不要想了,喝风吧!

  边关与京城截然不同,无论是环境,还是人们的精神面貌。

  京城里一片祥和歌舞升平,人们穿着各种各样的锦衫绸缎,头戴宝钗玉冠,犹如活在安乐乡。

  边关一眼望去,仿佛连衣服都被染上了土黄色,这里的人们就像黄土中奋力挤出来的绿草,坚韧不屈,洋溢着顽强的生命力。

  从周云砚带着士兵们进关,两边就不断有看热闹的百姓涌了过来。

  “将军回来啦!”

  “吃了没有,这有现烤出来的糙饼子!”

  ……

  看得出来,人们十分崇敬这个驻守边关多年,又为他们劳心劳力的少将军。

  这种百姓与官兵毫无隔阂的相处景象,是在京城绝对见不到的。

  血仙站在他的衣襟处向外望,这一路都急着赶路,她都不曾逛过集市。

  边关的集市虽不比京城热闹,但有着边关独有的风情。

  当地的女儿家们很少戴金饰,银饰居多。

  他们还会用其他材料,做出许多便宜,但是非常好看的首饰,头链,额坠,手链,点缀着铃铛与彩色的石头,走路时,链子随着步履摇晃,闪现出阳光照耀的美丽光泽。

  由于气候原因,这边的肉通常都会做成风干肉。沿途买肉干的铺子上挂着许多的红色肉条,远看就像漂亮的灯笼果。

  血仙未曾见过这些光景,竟比老太局台子上的大戏还要生动,让她看得眼花缭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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